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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最高法院谴责法国未能保护举报强奸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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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巴黎(美联社)——周四,欧洲人权法院(ECHR)支持三名女性,她们称自己在13岁、14岁和16岁时被强奸,并认为法国当局没有采取足够措施保护她们。因此,预计从去年开始重新点燃的性犯罪法律将会进一步激化。法国已采取措施加强对强奸和不当性行为的惩罚,包括同意的概念尚未被引入强奸的法律定义。在欧洲人权法院审查的所有三个案件中,申请人都辩称,他们当时的年龄和脆弱性应...

巴黎(美联社)——周四,欧洲人权法院(ECHR)支持三名女性,她们称自己在13岁、14岁和16岁时被强奸,并认为法国当局没有采取足够措施保护她们。

因此,预计从去年开始重新点燃的性犯罪法律将会进一步激化。法国已采取措施加强对强奸和不当性行为的惩罚,包括同意的概念尚未被引入强奸的法律定义。

在欧洲人权法院审查的所有三个案件中,申请人都辩称,他们当时的年龄和脆弱性应该得到更好的考虑。

欧洲人权法院裁定,负责调查指控罪行的人员和法国法院没有采取足够措施保护自称被强奸的妇女。法院说,在其中两个案件中,刑事诉讼没有得到迅速或适当的处理。

法院谴责法国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中禁止酷刑和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的条款,以及尊重妇女私生活的权利。

“本院认为,国内法院没有适当地评估围绕这些事件的所有情况的影响;在评估申请人是否有能力理解并给予同意时,他们也没有充分考虑到他们所处的特别脆弱的处境,特别是考虑到他们的年龄,”欧洲人权法院说。

法院还指出,在这三起案件中,有两起“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缺乏及时和勤勉”。

第一起案件涉及一名少女,她抱怨自己在2009年被两名21岁的男子强奸,这两名男子是驻扎在她家附近营房的消防员。这名女孩称自己心理脆弱,在学校受到欺负,这导致她服用药物,并多次住进儿童精神病院。

她说她与其中一名消防员发生过几次性关系。她补充说,她的联系方式随后在几个消防站的其他消防员中“传播”,他们通过短信或Facebook与她联系。

第二名原告报告说,她14岁时被两名分别为21岁和29岁的男子强奸。第三名妇女报告说,她16岁时在一次聚会后被一名18岁男子在家中强奸。

在那个声称自己被消防员袭击的女孩的案件中,法院还发现,法国当局未能“保护申请人的尊严,允许使用道德说教和诱发负罪感的言论,这些言论传播了性别刻板印象,并有可能损害受害者对司法系统的信心”。

法院表示,它并没有被要求决定被指控犯下罪行的人是否有罪,而且它的调查结果不能被视为对各自案件中被告有罪的意见。

在欧洲各地,刑法对强奸的定义和起诉方式仍然存在很大差异。尽管一些国家使用基于同意的定义,但许多其他国家仍然要求使用武力或威胁来实施惩罚。法国法律认为,当“以暴力、胁迫、威胁或出其不意的方式对一个人实施性侵或口交行为”时,就可以认为发生了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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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后发布于2025年04月27日15:00,已经过了4天没有更新,若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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